律师档案
宋一祺
宋一祺律师
北京 石景山区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宋一祺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利益范围是什么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9-27 10:31)    点击:299

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利益范围是什么?

  违反保护他人的法律,或者故意违背善良风俗,侵害下列民事利益的,应当认定为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民事利益保护范围:

  (一)法律规定的具体人格权不能保护的其他人格利益;

  (二)死者的姓名、肖像、名誉、荣誉、隐私以及遗体或者遗骨等人格利益;

  (三)胎儿的人格利益;

  (四)法律规定的身份权不能保护的其他身份利益;

  (五)法律规定的物权、债权和知识产权不能保护的占有、纯粹经济利益损失等其他财产利益。

  前款规定的死者的人格利益,由死者的近亲属予以保护。胎儿的人格利益受到损害,在其出生后有权就其受到的损害提出赔偿请求;胎儿遭受损害没有出生或出生时为死体的,该损害视为对其母亲的损害。

  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宋一祺律师提供“合同纠纷  刑事辩护  工程建筑  遗产继承  拆迁安置  医疗事故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宋一祺律师,宋一祺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宋一祺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8513581264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宋一祺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石景山区律师 | 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宋一祺律师主页,您是第59677位访客